前台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文章来源: 原创 发布时间:2020-04-01 点击:1129次

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前台工作人员,拟派遣到位于某单位驻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岗位职责

从事单位前台工作和工作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政治思想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品行,工作责任心强;

2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;

3.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4.35周岁以下(1985年4月1日后出生)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
3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
4.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

5.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8日止。

2.报名方式: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。报名材料包括:
①《报名表》(需附彩色证件照);② 身份证、毕业证扫描件。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聘用资格。

请将上述材料重命名为“姓名+材料名称”,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:930619737@QQ.com。

(二)考试

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安排考试,考试分为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和面试环节,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四、聘用

经研究确定拟应聘对象后,拟应聘对象自费在市级以上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入职前体检,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、无违法犯罪记录、征信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。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,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,派往市直事业单位工作,聘用人员除应遵守签订的劳动合同外,还应遵守工作单位的管理制度。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正式聘用。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制,每1年为一聘期,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工作单位要求,终止合同,办理解聘手续。拟应聘对象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,应已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务关系,且无劳务、经济纠纷。否则,一经发现,立即终止聘用合同。

五、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

月工资3000元,按照国家法规缴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在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、兴达职介公众号同步发布。

2.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,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和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有关招聘程序的,责任自负。

3.咨询联系方式。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:联系电话:6132072;联系人:张先生。

附件:报名表


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
2020年4月1日        

服务热线
0753-6132072
 
地址:梅州市梅江一路37号2楼
举报电话:0753-6132071
举报邮箱:452132106@qq.com